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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雨,小车司机直接把车开进便利店!买完零食又开走了...传说中的购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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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这两天,微博上有个视频把我笑惨了

一个smart车主,怕被雨淋湿

直接把车开进了便利店

……



12号下午,镇江一家便利店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6月10号深夜十一点半,镇江罗森便利店斜桥街店,闯入了一辆smart车,进店购买了一包薯片和一瓶酸奶随即离开。”并上传了当天晚上的监控视频。


▽要不是有监控你根本不敢相信这种操作▽


网友:嘴上说着慢走,心里写满了mmp……


店员小哥哥都惊呆了,那一瞬间的颤抖,微妙的走步,躲闪的身形,写满了“好可怕可是还是要保持围笑”……



根据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当天晚上这辆深灰色smart车径直开进了这家便利店内,车上坐着一对男女,起初店员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注意到,随后车主按了一声喇叭。



发现了这一情况后,值班店员显得有些慌张,立刻上前询问,一番交谈后,这名店员从货架上拿了部分商品交给车主,立即到柜台结账。



而车主在结束了整个购物过程后,在这名店员的指引下,慢慢倒退车辆,随即离开了商店...



便利店的门大家都知道,是自动感应门,这家店又在街边没有台阶,所以smart就直接开了进去……


据了解,现场区域空间并不是特别大,好在当时车辆开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其他顾客,也没有对货架上的物品造成损害……



对于那天晚上发生的这一幕,当晚值班店员成先生表示,他当时也很惊讶……


记者:你当时是不是吓一跳啊?

成先生:那肯定的,车开到超市里来了。


记者:但是我看你还很淡定地帮他拿东西呢?

成先生:那怎么办,他要的东西我赶紧帮他拿,赶紧让他车开走,我总不能让他车在店里停留一个晚上。


记者:那你有没有跟他说啊,你这车开进来……

成先生:肯定要跟他说啊,他说很快的,拿一个东西,马上就走。


记者:他这个情况,你事先知道吗?

成先生:这谁知道啊。


记者:车牌号你还记得吗?

成先生:当时没看,后来也没看清楚。 


记者:他为什么开进来啊?

成先生:可能下雨吧,图个方便,就开进来了。




网友对店员小哥哥赞赏有加——

>木木夕:店员服务态度好好啊!看着安全倒出去,也是大松一口气吧


>傻傻的你让人心碎:店长估计都吓懵了  恨不得送点东西让他们赶紧走


>大概是女子:店长有点蒙逼有点萌啊…


至于车主,有人觉得车技666,有人觉得没礼貌……

>阳光下的阿Q:人家就是来炫个技,大惊小怪


>风若归来花满楼:懒出天了,我要是服务员就是不给拿


>Vania_睿:真·懒癌晚期。


>赵满仓爱洗澡:这技术可以当科二教练了


>珍珍珠吖:所以这是传说中的购物车??


>沈女士:我觉得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如果素质好的话,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有句古话的嘛,慢三分,也不抢一秒,驾驶员应当做到这一点。 

>冷收收:自行车和电动车骑进去会不会被赶出来。


>猫爪掷蛋兵:smart能进,那我的28杠加重凤凰也能进的吧


>王女士:如果我是车主,肯定不会这么做,哪怕是一个电瓶车或者自行车都不应该开到人家店里,这是不道德的。因为如果要是有客户在里面购买东西,撞到他了,对他的人生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也有网友表示,你们这是炒作!

>大东台小人物:你确定这不是smart的硬广告?


>五分熟泡面:年度最佳广告。


>莫先生:他这种行为,要么就是炒作车的品牌,要么就是炒作罗森这个店,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事情是个危险的事情,它不应该这么做,炒作要有底线。 


>AsakuL:明天来smart策划部上班!


>小媛媛:简直阔怕  可能是在打广告说这个便利店比较大



律师吕东东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驾驶员开车进入超市购物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超市经营者的权利,涉嫌违法。 


商店、超市,显然是属于相对封闭的经营场所,它不是给汽车通行,或者没有专门涉及汽车通行这样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它的车是不可以开进超市的。

一个是侵犯了超市经营者的权利,第二个他也会侵犯在超市里面,正常购物的其它顾客的权利,甚至可能会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

如果说,侵犯了他们的权利,显然侵权者要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严重的会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这种行为是要不得的!



综合:齐鲁晚报、镇江民生频道(zjliveli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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