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深入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行动纲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和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相结合,坚持保障供应和提高效率相结合,坚持省内开发和省外引进相结合,着力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降低用能成本,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构建供给足、结构优、效率高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保供、系统优化。提高能源有效供给能力,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坚持省内生产与省外引进并举,加快推进省内在建及已核准待建的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湖南电网与华中电网加强联络,加快煤炭和油气入湘通道建设,统筹化解过剩产能与保障供应的关系。提高能源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加快布局调峰电源,加快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和储气调峰设施,增强调节能力。
2、坚持清洁低碳、节能环保。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稳妥发展风电、
3、坚持改革创新、市场导向。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能源市场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放开竞争性业务,提高市场化率。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大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提高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和重点装备生产能力,做大做强新兴能源产业。
4、坚持民生普惠、成果共享。着眼区域平衡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突出能源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统筹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加快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气化湖南等重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1、能源消费。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5%左右。全社会用电量1684亿千瓦时左右,增长6.5%;煤炭消费总量1.15亿吨左右,增长0.5%;成品油消费量约1260万吨,增长1%;天然气消费量约35.9亿立方米,增长15%左右。
2、能源供应。全省能源生产总量4200万吨标煤左右。煤炭生产总量2000万吨;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以上。
3、能源效率。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
二、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科学谋划能源发展重大战略
(一)发挥规划统筹作用。开展“十三五”能源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调度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完成情况,深入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和修编。提高规划的有效性、科学性,保持各类规划空间、时间匹配统一,规划编制修订要坚持按照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的原则,为重大能源项目建设预留通道和空间,避免产生矛盾冲突。
(二)研究制定重大政策。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进一步完善风电、
(三)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加快建设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信息日报、周报、月报等制度。加强对发电量、工业用电、用气量、电煤库存、油气储量等指标的调度监控,加强对能源要素与经济增长、电力需求与产业调整、煤价变动与煤炭局部供需情况等关联问题的综合分析。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美丽湖南建设
(一)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扩大天然气利用。多方开拓气源,加快推进省内管道支干线建设,积极破解天然气供应不足和储运瓶颈。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推广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减少工业用户和民用用户在输配价格和终端气价上的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
加快开发
积极发展水电。充分挖掘水电潜能,积极提高水能利用效率,尽快开工建设平江抽水蓄能工程,推进安化、攸县等抽水蓄能电站以及柘溪、凤滩增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稳妥有序发展生物质等新能源。坚持布局科学合理、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环保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生物质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水(地)源热泵技术工程应用。探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农村林业废弃物、工业有机废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小墨山等核电厂址保护工作。
严格风电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统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从严核准风电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环评、林业制度,确保所有风电项目符合生态环保的有关规定。出台规范管理文件,强化施工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项目落实环保、水保措施,做好植被恢复。
(二)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推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利用。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超低排放节能改造任务。
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加快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期工作,提高交通运输燃料中非化石能源比重。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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