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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鲜奶吧大抽查:部分无证经营兼卖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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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鲜奶吧

  近些年,济宁市涌现出了一大批“鲜奶吧”,受到了不少老人、孩子的欢迎。不过,,不少消费者不禁担忧,鲜奶吧证照齐全吗?喝到肚子里的奶安全吗?记者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明确规定鲜奶吧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从事经营活动,,食药监部门对鲜奶吧日常经营进行严控。今后我市将对所有鲜奶吧进行摸底检查,对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并依法督促其停业整改。

  鲜奶吧无证经营将被停业整改

  30日下午,记者随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首先对城区部分鲜奶吧进行抽查。

  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洸河路的牛牛家鲜奶吧。作为城区唯一一家拥有自有牧场的奶吧,该店铺经营面积大、范围广。只见偌大的产品展示牌上标注了各种规格的纯奶、酸奶的价格,大厅内的产品展示柜上也摆放了预包装的面包、饼干等多种小甜点。通过对加工间、消毒设施、清洗设备、台账的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尽管该鲜奶吧整体经营比较正规,对奶源把控也比较严格,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灭蝇设施还有所欠缺,所售食品没有留样,此外还存在超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违规对食品进行分包装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经营者对超范围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分装食品进行下架,且在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前不能经营预包装食品。

  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负责人告诉记者,“鲜奶吧”作为餐饮服务的新型业态,必须要具有稳定、可靠的奶源,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要的设备,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的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下一步,,认真审核“鲜奶吧”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依法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符合经营条件标准的依法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为“饮品店”,并在备注中标注鲜奶吧;对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并依法督促其停业整改。

  一些鲜奶吧违规销售预包装食品

  离开牛牛家鲜奶吧后,记者又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新世纪广场附近的相约鲜奶吧。与前一个奶吧类似,该店铺也存在违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行为,甚至还经营起了小笼包、早点等小吃。此外,所有产品同样没有采取留样。执法人员随即责令店主进行整改。考虑到该店铺奶源全靠从外地牧场采购,执法人员又要求经营者提供了近一段时间的进货台账及奶源检查合格报告。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奶源是鲜奶吧经营的起点。只有保证好的奶源,鲜奶吧才能谈得上经营。为加强奶源管理,今后我市畜牧兽医部门将加强生鲜乳生产、。依法严格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督促使用获得《生鲜乳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原料乳,扎实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鲜奶吧”奶源安全。。

  此外,鲜奶吧经营者应与原料乳供应单位签订包括保证乳品质量安全内容的采购合同,留存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证明、所购生鲜乳的定期合格检验报告,不得临时改变奶源供应;应严格执行生鲜乳运输有关要求,并批批留存生鲜乳交接单;应严格对生鲜乳等原料实施进货查验,防止不合格生鲜乳等原料进入加工过程;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生鲜乳来源。

  一店一档,鲜奶吧将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近几年我市的鲜奶吧市场发展迅速,大大小小的鲜奶吧经营者都想捞一桶金。在鲜奶吧市场整体较好的前提下,部分经营者存在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此次省食药局就规定鲜奶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规定,管理部门将对“鲜奶吧”食品安全进行分级,并重点加强对“鲜奶吧”设备设施运行、工作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加工场所卫生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技能培训,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加工制作及用具清洗消毒制度,落实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并做好管理,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核。

  为确保鲜奶吧奶源及产品安全,今后全市“鲜奶吧”采购的生鲜乳和加工制作的成品也将被列入监督抽检计划,并以成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及非法添加作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依法公布有关信息。对抽检中发现的掺杂使假、违规加工等情形,将及时查处,保障产品安全。

  延伸阅读

  鲜奶吧乳品也要达国标

,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定期对采购的生鲜乳、加工制作的成品等进行检测,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生鲜乳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的规定。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中的脂肪、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限量,应分别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和《发酵乳》(GB19302-2010)的规定;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应分别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和《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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