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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圆明园家具初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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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宫廷家具,主要包括清王朝为配置紫禁城、圆明园、避暑山庄以及各地行宫而特别制作的家具。这些家具大多都是在康、雍、乾三位帝王的直接参与下,由宫内的中西方艺术家联手设计,由选拔自广东和江南怀有绝技的工匠高手精心制作而成。清代宫廷家具的制作是一项长达百年的宏大工程。

清宫家具最重要的成就是,艺术家们创造出了一个结合中西方文化元素并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的独特的家具体系。在受到皇权专制因素制约、“恭造”风格限定的范围内,中西方艺术家们仍能创造出这样一批在艺术、工艺和功能之间达到完美平衡的经典之作,殊为不易。

当今,清代宫廷家具的艺术水准、工艺价值及历史地位已被世人所公认和接受。而历劫幸存至今的佳品,必然不会很多。清宫家具亦是如此。虽然清代宫廷家具的制作活动曾延续百年之久,但由于几乎每件(套)家具都属于精心的原创之作,从设计到完工,大多都要经过式样构思、绘制画样、制作纸样和木样的过程,一些重要的大件家具还要呈送帝王御览,反复修改,不断完善,最后经帝王批准方可正式制作。故此,清宫家具的数量原本就不是很多,能流传至今的就更为弥足珍贵。

自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出现了鉴赏和收藏中国传统家具的风潮。几十年间,流散的珍贵明清家具逐渐被世界各地的公私博物馆和收藏家所收藏。自八十年代起,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崛起,国内新一代的收藏家们又对清代宫廷家具表现出了特殊的兴趣,在不长的时间内,几乎将散存大陆民间的这类家具收求殆尽。九十年代以后,已鲜有机会再见到新露面的整件完好的清宫家具。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连残损的清宫家具,包括残存的某个家具部件、某片雕饰件都越发珍贵,也难得一见了。

2000年秋,悦华轩主人来京,带来了一些家具的照片。这些家具是其家族两代人以契而不舍和披沙沥金的精神,在几十年内收集的藏品。其中的几件具有典型的清宫家具特征,不禁令人眼前一亮,它们很可能是当年圆明园之遗物。笔者依据历史档案、清宫绘画和传世的清宫家具,试就圆明园当年所配置的家具的整体风貌和特征,作些简浅的探讨。

首先,我们知道,自康熙中叶起,造办处的家具制作活动一直延绩了近百年,打造的家具主要陈设于紫禁城和圆明园。档案亦显示,当年造办处木作有两处工场,一处设在紫禁城内,另一处就在圆明园内。查考档案能够感受到,当年木器营造活动的重点更侧重于圆明园。圆明园的总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与紫禁城大致相当。紫禁城内现存家具两年多件。据此推断,到乾隆后期,圆明园内陈设的家具应该不会少于紫禁城。

紫禁城虽也遭受过列强的入侵,但未发生过大规模的破坏性劫难。整体而言,当年陈设的家具至今基本保存完好。因此,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各式各样的清宫家具,相信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圆明园流散出去的,当然其中也有一部分是清代各地行宫的旧物。在北京地区,还散存一些有伤残的清宫风格的旧家具,是在五十年代初由故宫博物院淘汰处理掉的。

通过对这些故宫之外的清宫家具,包括不少残损的家具、零散的部件以及一些饰件的观察和研究,将其与故宫博物院现藏的清宫家具加以对比,再对照绘有圆明园家具的清宫绘画(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珍藏的《雍亲王题书堂深居图》等),并参阅养心殿造办处活计档、清宫陈设档等档案资料,我们不难整体勾勒出圆明园家具的主体风格,并归纳出其所具有的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一、典型官造风格

官造风格是故宫和圆明园家具的最主要和共同的特征,也是鉴别和判定社会上流散的家具是否为圆明园旧物的最重要的依据。

对于清宫家具的官造风格,笔者曾撰《清代宫廷紫檀家具的主要特征》一文(见《明清家具鉴赏与研究》,文物出版社,2003年)加以论述。此文按照清代宫廷家具的两个制作流派,分别根据造型特征、用料特征和工艺特征,对官造宫廷家具的风格逐一作了详细的研讨和介绍。因为清宫家具中紫檀器占主导地位,所以该文可作为本文的参考。因原文较长,特摘录缩写后编排在本文之后,此处不再赘述。

官造风格的家具,从观感上就与一般民间的家具有实质的区别,行话说就是十分“开门”。对此,有一定经验的人士,是不难作出准确判定的。当前,鉴定清宫家具的难点主要在于辨识近些年来铺天盖地的伪品。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有一定数量的仿制宫廷家具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且作伪已不是简单的新料仿旧作旧。因此,对改制及修复等辨别也是对鉴定者水平的考验。

二、采用西洋装饰或采用西洋建筑元素作为构件的家具占有很大的比例

与西洋家具相结合是清宫家具的主要特征之一。但多年来,在陆续发现的流散在各地的清宫家具中,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了一个现象:即与故宫中陈设的家具相比,圆明园内陈设的带有西洋装饰或采用西式建筑元素作为构件的家具,所占的比例远比故宫的多。

例如,在朱家溍主编的《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明清家具》下册中共收录了246件家具,这些家具绝大多数是清宫旧藏,其中带有西洋装饰的仅有七件,比例不足百分之五。而三十年来,笔者所见的流散在社会上的清宫家具,这一比例高达百分之三十以上。

应顺便说明:带有西洋装饰的清代家具,有三类完全不同的类型,在艺术成就和工艺水准上,它们之间有天壤之别,千万不应混淆。三类家具的主要特点介绍如下。

1. 清宫家具:就整体而言,清代宫廷家具在与西洋艺术相结合上是成功的,大多数中西纹饰图案的设计都很巧妙自然,令人称绝。更关键的是,风格统一,颇具美感。

2. 外销家具:在清代,广东、江南等地曾大量制作过供出口的外销家具。西方称“China Trade”。这类家具更多的倾向西式造型,但采用中式家具的结构。就整体而言,虽采用中式传统结构,但榫卯多有“偷手”之嫌。用料、选料也较差,且制作工艺相对粗糙,做表面功夫居多,属典型的“行活”,能称得上精品的数量很少。

3. 清代晚期的红木家具:受殖民主义文化侵蚀,清代晚期和民国时期制作了数量较多的有西洋装饰的红木家具。就整体而言,这些家具造型僵硬,装饰已无美感可言,它们并不是在艺术上中西结合,而属生搬硬套,不中不西,不伦不类,是衰败社会的畸形产物。

以上三类家具,相互之间都有本质上的不同,反映了三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现象。

田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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