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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望深渊】酸奶店的女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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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园里高大的樱花树;拍摄:辣椒)


#凝望深渊#是我在2017年新开的故事系列,每周五更新,不定期加推。这个系列主要深度介绍一些比较著名的案件,包括一些尚未破获的悬案,所有内容均为非虚构作品。这是本系列的第09篇文章。

悬案提示

本案属于未破获的悬案,请慎重阅读





  在汉语中,当我们在形容某个坏人的暴行时,常常会用一个短语:放火。的确,对于很多而言,干完坏事顺道纵火,有助于毁灭罪证,给司法机关的侦查增添了很多麻烦,让警察头痛不已。比如,下面这个“酸奶店谋杀案”,就是一个令人唏嘘的例子。


  本案,于1991年12月06日,发生在米国德州的奥斯汀(Austin,TX)。


  当晚23点左右,一名巡警在街头巡逻,突然看到不远处的天空被火焰映红了。他赶忙跑过去一看,是一家名为“难以置信,是酸奶!”(I Can't Believe It's Yogurt! )的小店着火了,浓烟滚滚。


  他立即呼叫了消防部门。经过一番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了,消防员遂进入火灾现场,清理废墟。

图:火灾后的废墟(本案证物)


  很快,他们发现了第一具尸体,接着是第二具和第三具,而且还叠在一起……这显然不太对劲,消防员迅速退了出来,并通知警方进行勘察。


  最终,警方确认,这起酸奶店里火灾里,实际上有4人遇难,都是年轻女孩。她们分别是:艾米·埃尔斯(Amy Ayers,殁年13岁),珍妮弗·哈比森(Jennifer Harbison,殁年17岁),萨拉·哈比森(Sarah Harbison,殁年15岁)和伊丽莎白·托马斯(Eliza Thomas ,殁年17岁)。



图:本案四位受害人


  其中,珍妮弗·哈比森和伊丽莎白·托马斯是在这家酸奶店打工的店员;而萨拉是珍妮弗的妹妹,艾米则是萨拉的朋友,猜测她们是来酸奶店帮忙,顺便等打烊后一起出去玩的。


  从尸检结果来看,4名女孩都是头部中弹而死,其中,艾米中了两枪,另外三人都只中了一枪。


  4名受害人都被剥光了衣服,手被衣服绑起来,嘴也曾被堵住。法医证实,其中至少有两人,在生前遭到了;另外两具遗体,则因被大火烧蚀严重而无法判断。


图:案发现场平面示意图(已汉化)


  法医确认,从尸体上找到的弹头判断,凶手至少使用了两支手枪作案:一支为.22口径,另一支为.38口径。


  此外,经过清点,店主确认,店里的保险柜中的现金也已被盗走,损失大致是540米元。结合现场所见,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纵火的恶性案件,很可能是临时起意的。而要控制住4名女子,并将其捆绑、、杀害,再加上两支枪涉案的事实,作案者应该不止一人。


  店里曾遭到了大火,再加上消防水龙的喷射,屋子里一片狼藉,警方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遂向当地群众呼吁协助。很快,一个很有意思的线索就送到了警方面前:


  一对年轻夫妇,在当晚22点,也就是案发前一个小时,曾到该店喝酸奶。当时,店里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两名年轻小伙,坐在货架旁边。由于他们并没有喝酸奶,而是在喝可乐,这个奇怪的举动,给这对年轻夫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么,这两个小伙子,会不会就是凶手呢?


  警方顺着这个线索查了很久,但一无所获。或者说,没有真正的收获:有超过50位无聊人士打电话或直接向给警方投案,说事情是他们所为,但查到最后才发现不过都是冷酷的恶作剧而已,这些人没有一个能说清楚案情细节的,且有些人在案发时压根就不在奥斯汀,本案遂陷入了僵局。

图:警方在公路上发布的协查公告


  八年后,侦查工作峰回路转:1999年10月6日,德州警方宣布,他们抓捕了4名嫌疑人,可能就是“酸奶店血案”的始作俑者!


  这4名嫌疑人均为男性,分别是:马锐斯·皮斯(Maurice Pierce,时年24岁);霜冻·好生(Forrest Wellborn,时年23岁);迈克尔·詹姆斯·司各特(Michael James Scott,时年25岁);罗伯特·焚烧·斯普林斯汀(Robert Burns Springsteen,时年24岁)。


图:本案4名嫌疑人


(左上:马锐斯;右上:好生;左下:司各特;右下:罗伯特)


  而为啥就抓了这四个人,德州警方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坊间传说,是得到了某个线民的情报,认为他们就是当年酸奶店命案的元凶。


  然而,这种指控实际上非常心虚:没有目击证人——当年那对夫妇,表示时间太久记不清楚,无法辨认出四人中的任何一个,况且就算能够认出,也只能证明他们在案发前曾到过现场;没有物证,无论是涉案枪支还是其他痕迹,都没有能找到。


  经过一番折腾,大陪审团裁定,对马锐斯·皮斯和霜冻·好生均不起诉,而起诉了迈克尔·司各特和罗伯特·斯普林斯汀。


  案子很快进入了法庭审理。2001年5月,罗伯特首先受审,被裁定犯有谋杀、、纵火等等罪名,。两个月后,迈克尔·司各特也被裁定犯有同样的罪名,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看到这两个量刑,各位可能会觉得奇怪:4条人命,两支涉案枪支,如果两个人都被裁定有罪的话,为啥一个是死刑、一个是终身监禁呢?


  答案也并不复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因为警方手头并无任何物证,所以在口供上就逼得特别紧,司各特先扛不住压力,招认说就是自己和罗伯特做的;随后,警方以此口供向罗伯特施压,罗伯特也很快承认了是自己做的。


  然而,庭审记录显示,检方从未给这两个人当面对质的机会。更恶劣的是,司各特的口供中提到,是罗伯特把汽油泼在尸体上纵火的,也就是说,起火点应当是后场部分;但根据火灾调查报告,起火点应当是那个办公室。为此,检方不惜让消防部门重新调查,认定起火点就是司各特所说的那个位置。


  这样的葫芦案,司各特和罗伯特当然不服,随即提出上诉。2006年,德州高等法院刑事上诉法庭重审此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么大的案子,没有任何物证,仅仅凭借两个人的口供就定罪,而且还可能存在囚徒困境和逼供的可能,也太草率了吧?况且,米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而警方对两人的审讯中,显然超出了这个限度。


  2008年,本案又有了新的转机:随着法证科学的进步,警方终于在当年一名受害人的尸体中,分离并确认了一段DNA样本,很可能属于嫌疑人。司各特和罗伯特的辩护人就提出,比对这段DNA数据。结果令警方相当尴尬:无论是司各特还是罗伯特,甚至包括之前就没有被起诉的马锐斯和霜冻,都和这段DNA根本不匹配。


  2009年6月24日,德州高院的法官作出裁定:基于目前的证据,准许司各特和罗伯特取保候审。同年10月28日,检方撤销了对两人的所有指控,两人随即被无罪释放


  此刻,“酸奶店血案”的调查工作,又重新回到了起点,毫无头绪,毫无线索。


图:当年警方在案发现场调查时的情景


  此案,还附带了一个额外的悲剧:2010年平安夜,当初的4名嫌疑人之一的马锐斯·皮斯,在开车时被警察拦住。或许是因为误会,也可能因为害怕,反正马锐斯突然拔出一把小刀,刺向执勤的弗兰克·威尔森警官(Frank  Wilson)。威尔森迅速反击,开枪还击,结果只受了一点轻伤,并无大碍,而马锐斯则被当场击毙。他的死亡,让当年的案子又增添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色彩。


  至今,“酸奶店血案”依然没能破获,谁也不知道,那个晚上,到底是谁做下了骇人的暴行呢?


馒头妖曰


物证不会说谎,口供并不可信——这一点,相信很多读者都会赞同。实际上,法证科学同样属于自然科学,结论应该都是建立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之上,可以被检验,可以被证伪。嗯,不能被第三方客观检验的东西,终归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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